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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宝鸡政法网群建设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118ss | 发布时间:2014-03-19 | 浏览:3532次 ]

各县(区)委政法委,市级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
  政法网群建设是政法综治部门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政法干警和综治干部交流学习的精神文化家园,更是政法综治部门之间信息交流的平台,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舆情基地。宝鸡政法网群建设事关政法综治工作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和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务必引起全市各级政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切实把政法网群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政法网站建设,实现宝鸡政法网群全覆盖
  推进宝鸡政法网群建设,以“宝鸡政法网”为枢纽,以市级政法部门门户网站为骨干,以县区政法门户网站为分支,着力打造市、县党委政法委牵头、各级政法机关广泛参与、全覆盖的宝鸡政法网群,形成整体合力。各县区、市县政法各单位要从推动政法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法网群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网络建设长远规划和具体时间表,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全市县(区)党委政法委门户网站和市、县政法各单位门户网站全部建成。各县(区)党委政法委门户网站、市县政法各单位门户网站拟统一网站名称,分别以“政法”和业务类别字样命名(如“金台政法网”、“宝鸡法院网”),要丰富栏目和刊载内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点击率和关注度。
  
  二、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网络信息员队伍
  要建立网络信息报送制度。网络信息是联系人民群众、展示政法工作亮点、关系政法队伍形象的重要纽带,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真实性非常重要。各县(区)政法委、市县各政法单位都要加快建立网络信息报送制度,做到信息报送要审批、网传信息要真实,信息的撰写、上传以及群众的发声、回复都要责任到人,坚决杜绝乱传、不传、假传网络信息的现象发生。县(区)委政法委、市县政法各单位政法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是网络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信息撰稿人是网络信息发布效果的直接责任人。“宝鸡政法网”正在积极搭建之中,11月份将开网运行。宝鸡政法网专用信息上传邮箱是:bjzfxxw@163.com,以后各县区、市县政法各单位凡是对经过责任审定需要在宝鸡政法网上刊载的信息一律上传专用信箱,市委政法委将直接予以采用。
  要建立政法网络信息员队伍。网络信息不同于其他信息,代表政法综治工作的声音,反映政法综治工作的质量,必须要有专业的写作力量。各县(区)委政法委、市县各政法单位要积极培养一支思想政治坚定、工作作风扎实、能写会干、具有网情识辨能力、懂政策、懂政法业务的网络信息员队伍。要定期对广大政法网络信息员开展舆情教育培训,提高信息采编质量。要重点关注“陕西政法网”、“宝鸡政法网”书记信箱和政法微博栏目,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函,经常监测舆情动态,适时调整网络信息引导重点。
  依托网络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县(区)委政法委、市县各政法单位都要在11月底前,开通政法政务微博,鼓励、支持政法干警开通一批职务微博,早日实现政法政务微博、政法干警职务微博与群众微博之间的良性互动。要健全微博信息发布机制,明确官方政务微博和职务微博的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发布内容、更新频率等内容,推动政法微博规范有序运行。要规范语言风格,微博发布用语要符合政法机关形象,简洁、平实、庄重、大方,信息内容实实在在,力争用短小精悍、微言大义、生动活波的语言,增强微博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网群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县(区)委政法委、市县各政法单位都要有一名副书记、一名负责同志统筹协调本县(区)、本单位的政法网群、政法微博建设工作。要明确负责网站建设、微博建设的具体机构、具体负责人(同时兼任信息报送的审核人)以及具体工作人员职责任务。要切实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要求,落实政法网络舆情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任务管理和责任考评,逐步健全网络建设信息采编和舆情回复引导机制。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政法网群建设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和经费保障。


中共宝鸡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