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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导论】钟政声:为民办实事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跑偏做秀、不走过场

[ 来源:中国长安网 | 作者:ffzfw | 发布时间:2021-11-04 | 浏览:286次 ]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既是党史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又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中央政法委聚焦政法主责主业,组织推出了一系列群众欢迎、基层叫好的举措,充分展示了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政治自觉和务实作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了许多亮点成效。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深扎下根来。

一、“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有高度的政治站位,防止认识上的误区,做到自觉自主

要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政治高度,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切实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政治自觉。

——党中央有号召,我们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就如何为群众办实事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指明了党史学习教育的基本着力点,为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自觉践行党的性质宗旨,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新变化赢得民心,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教育整顿有安排,我们要扎实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专门下发文件,明确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任务要求。中央政法委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来安排,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我们要坚持教育整顿与为民办实事“两手抓、两促进”,以政法队伍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业绩来检验教育整顿成效。

——人民群众有期盼,我们要主动作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对安全、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需要日益增长,对政法战线履行好职责使命充满期待。我们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和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和“最恨最怨最烦”问题,多办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行动上的偏差,做到不虚不偏

为群众办实事,既要讲究方法,更要改进作风。我们要深入研究新时代群众工作规律,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发扬优良作风,真正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把急事办妥、把难事办成。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中力求避免“四种形式主义”:

——不关门拍脑袋。深入了解群众需求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前提。高高在上、闭门造车,不接地气,就难以摸准群众需求的脉搏。要走深走实群众路线,亲力亲为调查研究,走出去、沉下去,常到群众和基层中去,常到社会治安问题多的地方去,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正摸清群众所思所盼、所急所难,使办实事更有针对性、更符合群众愿望和利益。

——不做表面文章。为群众办实事,重在解决实际问题。老百姓的难点痛点就是我们工作的着力点。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既不能轻描淡写、隔靴搔痒,更不能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必须千方百计解决。要抓住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些雪中送炭,少些锦上添花,拿出实招硬招,攻克难点、纾解痛点、打通堵点,补齐民生短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不跑偏做秀。为群众办实事,关键要发挥自身优势、抓到点子上。有的“为群众办实事”,表面上搞得热热闹闹,而老百姓并没有多少实惠,这就把办实事办偏办虚了,乃至成了做秀。每个部门都围绕自身的主业主责办好实事,那么群众就没有揪心事了。作为政法战线为群众办实事,务必紧密结合政法工作职责,筛选出一批能直接安民便民利民的项目,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之事当成我们的大事心事,真正把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

——不走过场。为群众办实事,既要防止虎头蛇尾,又要防止“雨过地皮湿”。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高办实事质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坚持抓常抓长,既要立足当前、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

三、“我为群众办实事”要聚焦政法机关主责主业,防止着力点的偏移,做到实在实效

要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立足政法机关主责主业,坚持在全面履职尽责中体现为民服务,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劲动力,确保取得扎实的成效。重点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围绕保民安办实事。犯罪猖獗,影响社会稳定,是政法机关打击的重点,也是群众痛恨之事。要以常态化扫黑除恶为抓手,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着力抓好今年“十件事”,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要推动强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和黄毒赌、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推动加强对涉恐涉暴、个人极端和群体性事件等风险的预警防范,确保各类不稳定因素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

——围绕纾民怨办实事。执法司法不公是政法机关务必消除的痛点,也是人民群众怨恨之事。整治“六大顽瘴痼疾”既是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难事,更是人民群众拍手叫好的实事,务必重点整治、标本兼治。在教育整顿后期,要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一项一项整治到位。要通过顽瘴痼疾整治,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责任体系,实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围绕解民忧办实事。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是政法机关的应尽之责,也是人民群众忧虑之事。要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政法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制度,积极探索法治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有效举措,促进息诉罢访、案结事了。要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最大程度减少诉讼增量。要推动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健全产权保护制度,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围绕增民利办实事。多种多样的政法公共服务,是政法机关改善保障民生的重要着力点,也是人民群众怕烦之事。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需要,努力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执法司法产品,更好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要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新措施。要加快政法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推广“一站式”诉讼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上门办”、“不见面审批”等改革举措,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围绕促民享办实事。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是政法机关新的目标任务,也是人民群众期盼之事。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实现国家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要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行地区分类、项目分解、任务分领、经验分创、责任分担,努力把重大矛盾风险化解在市域,让人民群众更好共享市域社会治理成果。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努力把小矛盾小问题解决在基层,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贴身保障。

——围绕暖民心办实事。优抚政法英烈遗属、见义勇为英雄及其家属,是政法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欣慰之事。政法英烈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了重大牺牲和贡献,见义勇为英雄为弘扬社会正气树立了榜样,我们要推动各级政法机关多为政法英烈家人后代、见义勇为英雄及其家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政法队伍是和平年代奉献最多、牺牲最大的队伍,我们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举措,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让干警安身、安心、安业。

四、“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建立常态化推进的长效机制,防止过程上的“一阵风”,做到常做常新

为群众办实事,贵在坚持。要立足机关实际,建立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工作机制,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确保有实效长效。

当前要着重建立“三项机制”:

——建立党建引领机制。要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推动机关党建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作为党支部“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有效载体,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要探索设立机关党员先锋岗,开展办实事承诺践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把为群众办实事情况纳入机关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建立创新推进机制。要创新理念、思路、举措和方法,努力走出一条中央机关为群众办实事的科学路子。坚持“一线问诊”,用好随机调研、帮扶点调研、市县联系点调研等调研机制,常听取群众意见,把实情摸透、把症结找准,制定符合实际的思路举措。坚持“以点带面”,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关键点、长期悬而未解的难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集中攻坚克难,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坚持“改革突破”,运用改革思维和创新举措破解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做到“群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以改革成效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抓源治本”,深入剖析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推动表象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坚持“协同联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中央部门、社会力量支持,形成为群众办实事合力。

——建立督促落实机制。要根据不同层级政法机关的职能特点,明确为群众办实事重点任务和具体项目。要实行项目化管理,逐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具体措施,强化对办实事项目的完成进度、质量、效果要进行检查评估,确保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落地落实。要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为群众办实事成效的标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评判,真正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